第七十四章:提拉米苏(1 / 1)

“你以前有见过类似的情况吗?”周悬问。

“有,但不多。”清秋说,“其中大多数都是因为在被鬼差带走之前,先一步接触到了‘帝流浆’。面对已经初具修为的灵魂,地府也没什么办法,只能按以前订下的规矩给他们销案。”

“虽然我不知道‘帝流浆’是什么,不过变成鬼仙之后,黑白无常对我就没兴趣了对吧?!”季澜激动地说,“只要我熬过了这阵子,我就自由了!”

“前提是,你能在鬼差们抓到你之前,先成为鬼修。”清秋淡淡地说,“至于‘帝流浆’,就是能拔高你的修为,让你从普通的鬼魂,成为初具道行鬼修的东西。”

“就是灵丹妙药一类的东西对吧?我懂我懂!”季澜一脸喜气洋洋,巴不得立刻起来给清秋道长跳段霹雳舞看看。

“以她的状态,能撑到那个时候么?”周悬问。

“没问题的,这类鬼魂哪怕完全不修炼,也能在尘世间存在十几个年头。”清秋说,“而且比起普通的鬼魂,她修炼起来的效率也一定是事半功倍的。否则地府也不会这么看重她。”

“俗称‘先天修仙体质’对吧?我懂我懂!”季澜已经开心得忘乎所以了。

什么叫运气?这就叫运气!

自己为了躲避鬼差,误打误撞进入的小区里,居然住着这么厉害的高人不说,而且这位高人正好还跟自己的救命恩人(周悬:你就这样报答恩人吗?)一副关系很要好的样子。

最关键的是,就连美女高人都认可了,自己是个修炼天才!很有当鬼仙的天赋!哇哈哈哈哈!

“你了解鬼修能用的修炼法门么?”下一刻,周悬问出了她最关心的问题。

“一两种吧,虽然只是炼体的皮毛而已,但作为基础是够用了。”清秋说。

“时间呢?”

“看天份,也看刻苦的程度。”清秋想了想,“七到十年吧,差不多就可以达到能够触物的程度了。”

“七到十年?!”季澜跌倒在地上,“这么久吗?我不是很有天赋吗?其他鬼魂要这么久的话,我应该能少点……”

“我说的普通鬼魂,是指那种通过帝流浆才能够开启灵智的灵魂,它们能够活下来,本来就是幸运至极的事。修炼对它们而言,说是奢侈也不为过。”清秋对着季澜轻轻抬掌,好似有一阵清风拂过,把她重新托到座位上,“失去了肉体的鬼魂,达到能够触物的程度,本就是最难,也最关键的第一步,急不来的。”

“天呐……”季澜抱着脑袋。

道理我都懂,可是十年对于一共才活了十八年的我来说,未免也太太太太太遥远了一点吧?

“白无常说,‘帝流浆’可以直接让鬼魂突破到可以进食的程度。”周悬思绪道,“差不多等于三十年修为?”

“嗯,差不多。”清秋点头。

“那比我想象的效果要好。”周悬端起茶,抿了一口。

“你们说的那个什么‘帝流浆’……很珍贵吗?要很多钱吗?”季澜苦着脸问,“如果便宜一点话,我可以给你们打工还债,你们先借我一点……”

“帝流浆,是每六十年,蕴藏在中元节那天月光中的物质。”清秋看着这个愁眉苦脸的女孩,笑容中泛起了一丝淡淡的温柔,“你很幸运,因为今年就是降下帝流浆的年份,对于你这样的灵魂来说,那是再好不过的补剂。”

“真的?免费的?!”季澜表情呆滞地说,“我记得中元节,应该是农历的……”

“七月十五,还有两个月左右。”周悬放下茶杯,平静地说,“如果你实在是很抗拒投胎返生的话,帝流浆是你最后的机会。”

“谢谢,谢谢你们……”季澜擦拭着眼角,努力不让自己哭出来,可是泪滴还是顺着她的手臂一滴滴落在了地板上,溅起了晶莹的光斑,“等我成为了鬼仙,我一定做牛做马报答你们……呜呜呜……”

周悬看着这个喜极而泣的女孩,心里暗暗叹了口气。

他也不知道帮助她,是不是一个正确的决定,毕竟去地府投胎,和成为鬼修是完全不同的道路,而且在他看来,前者的风险是要远小于后者的。

只是这种事似乎很难用简单的“对与错”来概括,就像他当年也不理解,李菲为什么要在十八岁的时候放弃学业前往港区,等待出国的机会一样。

可事实已经证明了,如果李菲当时选择留下来念大学,港区或许还是会出一个“明日天后”,但那个人却绝不可能是她了。

而这个哭泣着的女孩,在机缘巧合下躲过了天使和鬼差们的围堵,这样的事放在以前简直是闻所未闻。

或许,等待那场帝流浆的降临,真的是她的命数也说不定……

就在周悬犹豫,给她递纸巾到底有没有用的时候,门外传来一阵熟悉的吆喝声。

“清秋,你在家吗?我来找你玩啦!”

“进来吧。”清秋招了招手,门又像是刚才那样,打开了一条缝。

扎着双马尾,穿着清凉背心的女子提着一盒东西,蹦蹦跳跳地走了进来。

“呀,周悬你也在?”珠泪看见了周悬,走到餐桌,把手里的提拉米苏糕点放在桌上,热情地邀请道,“来吧来吧,一起吃!我买的大份,一个人吃不完!”

也不知道因为泉先的特殊能力,自从那天早上的偶遇过后,这几天珠泪跟清秋已经混得很熟了,所以也经常来她家串门。

其中就包括了这样提着东西不先回自己家,专门来朋友家吃的场景——攒钱归攒钱,但偶尔吃个甜品犒劳一下自己也是很有必要的。

周悬看到了上面明显是加了双倍的可可粉,犹豫了一下:“我少吃一点。”

“喂,不是吧?看到可可粉就退缩了?难道是怕胖?这可不行!”珠泪嘿嘿一笑,“小猫才不能吃可可粉呢,你又不是你师傅,再说我们不是发誓要吃遍天下甜食的好伙伴么?”

“喵~”猫爬架上的狸花猫喵了一声,也不知是不是在表示抗议。

然后又打起了呼噜。

作为“打入天师组织内部”的妖怪,加上他们也没有刻意隐瞒,珠泪自然是不免得知了师傅的事。

“我没有发过那种奇怪的誓吧?”周悬说。

“你在心里发了,我知道。”神经大条的珠泪正拆着包装纸,突然发现了坐在周悬身旁的女孩,“嗯?还有别的客人?诶不对,你……”

珠泪眯着眼睛看她,疑惑道:“你不是妖怪吧?好像也不是人类,难道是……”

季澜擦干眼泪,皱着鼻子,对她做了一个一点儿都不恐怖的鬼脸:“我是鬼!”

“喔,你是鬼魂啊,难怪。”珠泪在餐桌旁坐下,“那你吃不吃提拉米苏?”

“提拉米苏?好啊……”季澜刚想答应,忽然觉得不对,“鬼怎么吃东西啊!”

“是吗,鬼原来不能吃东西吗?”珠泪转头看向清秋,“清秋你呢?”

“我不吃了,谢谢。”

“唉,你这么好的身材,不吃甜品可惜了。”珠泪拿起勺子,“那我开动啦!”

……

作者的话:

大家好,原本我是想在“作者说”里写这段话的,但考虑到字数限制,所以就占用一下章后的位置了。

相信原因大家也知道了,是因为最近这两章的更新内容似乎是起了一点小节奏。

不过在回应这件事之前,我想先跟大家说一个我亲身经历的小故事。

2022年的九月底,在早上五六点的时候,我被肾结石疼醒,被父母送到了急诊。

肾结石有多痛,相信有过相关经历的朋友,恐怕都不愿意回忆这件事。

也应该说是好运吧,在去医院的路上,我爸心急,车子开得快了些,这一路抖着抖着估计是把我的结石糊里糊涂地给抖下去了,等到了医院的时候,我也不再觉得有多疼了。

当然,来都来了,自然是少不了一通检查,最后的结果也确实是结石已经下去了。

检查结束大概是八点多的样子,我爸去开车,我和我妈在医院门口的长椅上等。

就在这个时候,一个看起来大概40岁上下,穿着黑衣服的阿姨向我们走了过来。

她说,自己的手机没电了,想向我们借用一下手机,跟自己的家人联系一下。

那个时候我还完全处于蒙圈状态(起太早加上被疼痛折磨),在我反应过来之前,我妈已经把自己打开拨号界面的手机递给了她。

很快,电话打通了,接起电话的应该是这位阿姨的丈夫。

过程很短暂,阿姨最多也就交代了三五句话的样子(似乎是说的其他地区方言,我听不太懂),便把手机还给我妈,说谢谢你啊。

我妈问她:“没事吧?”

她说“没事”,可是我听到,这个时候她的声音里,已经有了明显的哭腔。

阿姨继续说:“我刚才问了好几个人,可没有一个人愿意把手机借我打个电话,谢谢你。”

说完她就掩面离开了,我妈则有些感慨,如今“世态炎凉,居然有困难的人,连个手机都借不到”什么的。

按理说,这件事到这儿就已经结束了,可是不知道为什么,在回去的路上,我的脑海中,一直在不受控制地反复回忆这件事。

“如果我们把手机借给她,她拿着手机跑了该怎么办?”

“如果她是个精神病人,当着我们的面把手机砸了该怎么办?”

“我们是应该抓住她?应该报警?还是应该大叫救命?”

但除了这些问题以外,其实我想的最多的一个问题其实是。

“如果,我们刚才没有把手机借给她,会怎么样?”

在已知结果的前提下,这其实是一个很蠢的问题对吧?

可我就是忍不住一次又一次的想,哪怕最终也没想出什么一二三来。

只能说,万幸,我们把手机借给了她。

……

以上这个故事,跟我们现在在写的故事,其实够不上什么关系。

我把它分享给大家的原因是,我在创作“季澜”这个“享年十八岁”的角色时,曾数次想起过这件事。

还记得一年前,我打开手机备忘录,开始准备这本书的部分“人物设定”时,我就已经确定了,我不会创造任何一个“十全十美”的角色,也包括我的主角,冒牌人类天师,周悬。

白璟在远离桃园小区的时候,是个真正意义上的“恶棍、恶霸”,用“没道理可讲”的方式统治着这座城市的暗面;

清秋是心怀人性,却极端护短、溺爱师门兄弟的“大师姐”;

珠泪是天真可爱,偶尔欠缺神经,偶尔会贪点小便宜的“疯狂追星族”;

李菲虽然是大明星,可有的时候却总不把自己当明星,时常会有些“凡尔赛”地想着,要不要干脆放下一切去跟小周厮混,想着,“啊,日子再清闲一点,工作再少一点就好了”——虽然她一年挣很多钱。

至于我们的主角周悬,周天师……他最不擅长的,就是和人“周旋”。

再到季澜这个角色也是,她生前是个十八岁的高中毕业生,思维跳脱,带着点学生时期特有的任性、不谙世事,外加“自来熟”,这就是她的性格特点。

你说她很讨喜吧,我不觉得,可你说她坏吧……我好像也不觉得。

她就是这样一个人,虽然死了,可也是“活生生”的。

当然,这一段的“小冲突”我设计的没有很好,这是因为我如今的功力还未到火候,难免有用力过猛的部分;另一方面是,我认为小说人物的性格本来就是需要“稍微被放大一些”,才能为读者留下记忆点,这应该大概也许可能,是每个群像文作者的共识。

我们笔下花费笔墨塑造的配角,绝不可能是单纯为了“推动情节”而存在的工具人,你可以说这是我的坚持,也可以说,我很固执。

但群像文,我觉得就是得这么写。

之所以会写这一篇故事,一是为了剧情可以过渡到下一个章节的“港区演唱会篇”,另一个原因是,我想通过配角的视角,去观察我们的其他配角和主角,我认为这是一个必须的尝试。

至于你说季澜这个角色,有没有存在的意义……我想说,这本小说不是文学作品,如果论“意义”的话,倒不如说这本书本身是否有存在的意义。

我自己也天天在网上冲浪,也清楚现在网上的许多争论、奇葩事件层出不穷,会让大家很容易“极端”的看待某件事、某类人。

这或许是这个时代的特色,我们每个人其实都是受害者。

“每个故事、每个角色,一定会有喜欢它的人,和不喜欢它的人”,关于这一点,哪怕我是个不太成熟的作者,但我心里也是有数的。

借此机会,我也想要很明确的告诉大家,周悬,不可能充当我们后续所有故事的主角,一定有某些故事,是不从他的视角展开的,其中就包括了我后续计划中的“妖怪偶像篇”。

说实在的,我一直觉得“作者要为读者们开单章解释剧情”,是件特别不专业的事儿,但没办法,我确实不是很专业,这本书的成绩能够这么好,我也一直坚信是因为“运气来了”。

总之,感谢你看到这里,我会说这么多,并不是为了挽留谁,或者平息节奏。

真的只是因为情绪到了,我此时此刻想要说这件事,所以我就说了——“意气用事”,可以说既是我的性格缺点,也是优点。再加上还没有上架,比起收费章节的时候再去说这些零碎的事,我觉得还是现在说比较妥当,因为大家都相对能承受得起“代价”。

最后,我相信,一定程度的“善意”和“意气用事”,也可以成为某些事件的推动力,但不是全部。

感谢你喜欢这本书,写得不好请大家多担待,我会继续努力。

2024.9.5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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